2016年云溪区农村环境治项目支出绩效评估自评报告
现对区财政下拨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10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的使用绩效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认真贯彻《岳阳市云溪区2016年美丽乡村、美好社区工作方案》(岳云办发〔2016〕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改善农村卫生状况,配套环卫设施,做到农村垃圾处理率达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及投入。
区财政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立以奖代投机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实行“一月一暗访,一季一明查”考核评比,根据得分排名进行奖补。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资金使用过程中无违规违法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岳阳市云溪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负责业务指导。及时把项目的目标、任务、资金和责任落实到镇(街道、中心)和村(居)。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从规划方案到具体实施以及检查、验收、督导和服务等工作上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任务,细化支出范围,明确项目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项目主要绩效与评价
1、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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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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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李际红  | 
      
       联系电话  | 
      
       1397403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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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地址  | 
      
       各镇(街道、中心)、村(居)  | 
      
       邮 编  | 
      
       414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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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起止时间  | 
      
       2016年 1 月起至 2016 年 12 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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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安排资金 (万元)  | 
      
       100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100  | 
      
       实际支出 (万元)  | 
      
       100.8059  | 
      
       结余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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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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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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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拨付2016年二季度奖补资金  | 
      
       48.6万元  | 
      
       4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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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拨付2016年三季度奖补资金  | 
      
       45万元  | 
      
       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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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刷费  | 
      
       4万元  | 
      
       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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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待费、差旅费  | 
      
       1.2235万元  | 
      
       1.22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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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费  | 
      
       1.9824万元  | 
      
       1.98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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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合计  | 
      
       100.8059万元  | 
      
       100.80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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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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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 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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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项目实施,加快我区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把农村建成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特色鲜明、服务配套的新村庄。  | 
      
       工作成效主要是我区被省农委获得了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在全市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半年考评中获得五区组第二名,在年终获得市农委新农村建设综合得分第一名。云溪镇被授予市级美丽乡镇,黄皋村被授予市级美丽乡村。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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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 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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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  | 
      
       增加  | 
      
       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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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改善群众生活水平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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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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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项目实施成本  | 
      
       100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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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促进增收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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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指标  | 
      
       融洽干群关系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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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 指标  |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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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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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评价结果
由于项目确立的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实施方案操作性强,通过精心组织和有效运作,今年来的工作成效主要是我区被省农委获得了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在全市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半年考评中获得五区组第二名,在年终获得市农委新农村建设综合得分第一名。云溪镇被授予市级美丽乡镇,黄皋村被授予市级美丽乡村。
五、主要经验总结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统一共识。
我们始终坚持这项工作由区委书记或区长亲自挂帅的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层层召开会议加以贯彻落实,确保了工作落到实处。
2、搞好宣传发动,树立典型示范。
加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着重讲解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发展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各项事务中来,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全力打造一到两个典型,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带动整个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
1、资金投入相对不足。一是农民群众作为投入主体的条件还不成熟。二是村集体经济还十分薄弱,无力支撑。三是区、镇两级财政压力大,特别是省级示范创建村的资金筹措压力大。
2、群众主体意识不强。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政府是引导,群众是主体,但由于部分群众认识不够,积极参与度不高,普遍存在“等、靠、要”思想。
3、农村垃圾清运模式急需完善。
农村垃圾池内垃圾清运滞后现象较突出,有些村组垃圾池长期得不到清运,垃圾堆积如山,周围群众反响较大,对工作的推进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因素。镇村对清理滞后的垃圾往往采取直接焚烧的方式,既减少了垃圾池使用寿命,增加维护成本,又容易成为上级考核扣分的对象。
七、今后的工作建议
1、解放思想,强化宣传动员机制。
坚持理念灌输、思想教育、行为规劝三措并举,灵活多样地开展宣传活动。媒体宣传报道既要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好的典型、先进事迹进行报道,也要将工作落后、推动不力等问题经常拿出来晒晒,激励镇、村争先创优,借助舆论监督,有效督促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垃圾统一收集清运体系。
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区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效果,进一步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改进督查考核机制。
坚持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讲评,加大奖惩额度,奖优罚劣,对每次的考核结果通过电视台、手机报等进行公示;并对工作被督查通报的,要求被通报单位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并限期整改到位,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有效。
4、健全群众环卫自治管理组织。
各村(居)必须成立群众环卫自治管理组织,吸收老退休干部、老党员和有威望的群众代表为成员,带领村民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含农村环境整治、村民规范建房)工作,主要负责村(居)范围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引导村(居)民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正确指导村民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向群众适当收取环境整治保洁服务费用并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定期对各组和各户开展动态评比等工作。
5、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纳入年度区财政预算,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明确各村必须引导成立村民自治管理组织,推行村民自治管理模式,收取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费用,作为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的一部分,由村民自治管理组织自行支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