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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港澳、台湾地区通行证核发及变更、加注

来源:云溪区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11-19 05:41

事项名称 普通护照、港澳、台湾地区通行证核发及变更、加注
承办单位 云溪公安分局
承办窗口 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咨询电话 0730-8407562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所需资料

普通情形: 
1、已满十六周岁公民:需交验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岁的公民:需交验户口簿,监护人陪同办理,并交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所辖派出所开具的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监护人为户主的只需户口薄); 
3、岳阳市(含县区)以外居民需交验居住证。(办证前请提前办好居住证) 
特殊情形: 
1、登记备案的国家公职人员:身份证、国家公职人员备案登记表; 
2、探亲:身份证(未成年人无身份证者提交户口薄); 对方亲属身份证件复印件、回乡证(台胞证)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台湾另需入台证);
3、定居、就业、就学、商务、劳务等需另外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 
4、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的需要提交的其他的材料。

办理时限 护照:10个工作日(15天内,遇长假时限顺延);
港澳:首证10个工作日(15天内,遇长假时限顺延);签注7个工作日(10天内、遇长假时限顺延);
台湾:10天内(遇长假时限顺延);
其他事由具体时限请另行咨询。
办公地点 云溪镇新埠西路88号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