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重点服务项目 > 户口办理 > 办事指南

姓名变更、更正登记

来源:云溪区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11-19 05:40

事项名称 姓名变更、更正登记
承办单位 云溪公安分局
承办窗口 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
咨询电话 0730-8416790
办事依据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申请条件
(受理范围)

1、变更姓氏为随父姓或母姓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或其他扶养人姓的;2、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3、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的;4、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5、姓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6、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7、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8、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被通缉、受到刑事追诉、服刑的人员,一律不予更改姓名。

所需资料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凭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当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属在校学生的还须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其变更姓名的证明;
2、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凭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工作单位(或属在校学生)的还须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其变更姓名的证明。

办理程序

受理→材料上报→县级(或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变更登记→办结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由县级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收费标准

户口簿、集体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免征 
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工本费(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 8元 
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工本费(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 20元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公地点 云溪派出所:8417168;云松派出所:8410992;汪家岭派出所:8492264;长岭派出所:8451884;路口派出所:8442671;文桥派出所:8435012;道仁矶派出所:8429569;陆城派出所:8461538;松杨湖派出所:84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