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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云溪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11-27 05:19

岳云公开发〔2017〕2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云溪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镇、长岭街道办事处、松杨湖港区便民服务中心,绿色化工园,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发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岳发〔2017〕8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7〕17号)、《岳阳市政务公开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岳公开办发〔2017〕1号)和《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云发〔2017〕20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好今年国家、省、市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印发《2017年度云溪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纳入区委、区政府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单位,按照2个类别的指标体系进行分类考评(具体名单以岳云发〔2017〕20号文件确定的对象为准)。

二、组织实施

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务公开办)具体组织实施。区政务公开办在区综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报送年度分项考评结果时间后,向考评对象发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通知;被考评单位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自评,并形成书面工作总结、相关佐证材料报区政务公开办;区政务公开办采取多种方式对考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报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审定。

三、结果运用

(一)计入区委、区政府2017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工作考评得分。各考评对象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得分直接折算成2017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评政务公开工作的最终得分。

(二)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布被考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评结果并通报。

本通知明确的有关内容由区政务公开办负责解释。

办公室设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419717。


附件:

1、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镇、办、中心).docx

2、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区直及驻区单位).docx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