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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8-30 09:44

岳云住建发〔2017〕14号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区内各建筑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岳城管发〔2017〕34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5日


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坚决遏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类较大及以上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全面彻底、系统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前夕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风景名胜和城市公园的设施运行安全等。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和动员部署情况。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开展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建筑施工安全。对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的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建立完善情况;二是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包括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深基坑工程、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安全管理情况,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实施情况;三是“打非治违”、打击“三包一挂”等专项整治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开展情况;四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开展情况;五是落实汛期雨季、高温高峰等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六是施工工地是否使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七是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及工程防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在建项目进场的保温材料燃料性能指标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情况,保温工程严格落实有关消防管理规定情况。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用表列明的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开展。

(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对城镇供水、供气、排水与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户外广告、市政照明、地下管线等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设施、附属设施运营情况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运营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安全保卫和防护工作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应急物资和应急抢险队伍储备情况。督促相关运营管理和养护单位(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场站、输配官网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检修维护,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安全知识,发布安全提示,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四)风景名胜区及公园安全。重点检查各地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游乐场等安全隐患点排查整治情况,对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等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灾害预警机制;通道标志是否明显,出口是否畅通;各项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明显;游览设施运行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承担防灾避险功能公园的防灾避险设施设置等。

(五)重大隐患处罚和事故查处情况。是否按要求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是否依法督促拆除不符合国家安全条件要求的违法违章建筑物;是否按照“四个一律”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严格实行“一单四制”管理,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深入开展全面彻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双随机一公开”及“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采取自查与检查、抽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结合职能职责,组织人员针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和严格的自查自纠。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企业法人签字,并上报我局备案。

(二)开展专项检查。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要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局将于9月上旬开始,对各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本次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全区住房和城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工作部署,迅速行动,狠抓落实。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抓紧制定大检查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各股室长、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由吴志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任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直接领导的责任,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具体组织指导下去内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业、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监督检查。

要明确企业是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违”行为自查自纠。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集中专业力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督察检查,深入开展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全覆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检查要落实责任,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负责,履行检查责任人签字制度,检查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跟踪落实,督促整改到位。安全隐患要全面摸清,排出安全隐患清单,要有记录、有台账、有措施、有结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从严从重,绝不姑息。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要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从严从重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位。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要视同事故严肃追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盯死看牢,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对拒不整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并按规定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的不良行为。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要抓紧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工作要全面深入彻底,做到100%督查。要创新监督方式,在全面监督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已检查督促整改。对检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办,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人去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