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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云溪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9-30 07:51

岳云安办〔2017〕 22 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绿色化工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岳阳市云溪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岳阳市云溪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月工作方案

 

  9月21日,我区代表岳阳市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检查组对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予以了肯定,但也指出了我区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问题和不足,为了及时整改,拾遗补缺,形成安全监管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区安委会决定2017年10月为云溪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月,为强化工作落实,特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充分理清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要求。对本单位前段的监管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漏补缺,填补监管盲区,严格执法,坚决克服以检查代执法,以日常检查代专项行动,资金处罚不到位,问责处理不到位现象,监管执法形成威慑力,加大问题隐患整改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问责,狠抓工作责任的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创造平安、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7年9月29日—10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理清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理清本部门与其他职能相关部门的监管执法工作边界,合理划分区、镇两级监管执法权责,充分发挥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作用,镇(街道、中心)园区基层基础作用。

  (二)熟悉掌握处罚标准和要求

  各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要认真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条文,严格把握处罚上下限,法律规定除对单位要求处罚外,如规定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一定要追究到位,上级督办要求对个人进行追责的一定要严格追责。

  (三)突出重点开展联合集中执法

  对于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在10月份各重点行业、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1—2次集中执法行动,攻坚克难,严格处理,形成震慑,并将重点执法情况向区主流媒体公开曝光。

  (四)严格监管规范执法

  监管检查中必须依法制作法律文书,所有法律文书必须由本单位法制部门把关,所有案件必须由本单位案审委员会进行讨论,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现场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措施,坚持按本行业上级部门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要主体合格,程序合格、行为规范、持证上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实行“阳光执法”,确保执法公正。

  四、责任分工

  全区共分七个专项执法工作组开展工作: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一是要对非煤矿山各项手续进行清理。要对非煤矿山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清理全区范围内应关未关,明关暗采,死灰复燃的无证开采,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非煤矿山行为。严格把好准入关,坚决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二是整顿有证非煤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不按设计方案乱挖乱采,违反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现象。

  三是对非煤矿山的盖山土和尾矿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四是对通过排查治理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督促该整改的整改,该查封的查封。

  (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云溪交警大队、区质监分局、区安监局

  一是负责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开展“反双超”、“反双违”为重点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努力降低事故总量。

  二是负责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量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形成严格管理。

  三是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四是负责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生产工作,严把运输企业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人员从业资格关,落实安全考核、责任追究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的检查与考核,强化对客运车辆和危货车辆营运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三)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陆城航务所、临湘海事处、区水利局、区畜牧水产局

  工作职责:负责以对交通用船进行监督管理,严格码头安全管理,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渡口渡船、水库自用船、渔业捕捞船等安全检查整治,负责完善措施,监督实施水上“救生衣行动”,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云溪消防大队、区质监分局、各镇(街道、中心)、绿色化工园安环部

  工作职责:负责园区内外和两厂改制企业的安全排查,要把“挖洞找蛇”的精神引用到安全监管上来,针对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规模较大,主要排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做好管控整治工作

  (五)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云溪消防大队,各镇(中心、街道)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市场强化监管,尽快科学、安全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减少隐患的存在。

  (六)消防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云溪消防大队

  责任单位:区文旅广新局、区教体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

  工作责任: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宾馆、车站、超市、集贸市场、学校、敬老院、医院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畅通,负责督促制定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妥善做好安保工作,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

  (七)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云溪消防大队、各镇(街道、中心)、园区

  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负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模板支撑、塔吊作业环节的安全隐患,负责房屋拆除和农村建筑安全监督,建立镇(街道、中心)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系,负责惩处工程发包和无资质承揽业务等不良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是第一责任的责任意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实行“一岗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进行有效监管,各成员单位要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主动做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密切配合,确保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突出,不留空档,做到责任明确,人员经费保障,整改防范到位。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督促进行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书面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生产方立即停产整改,同时要对企业应急预案,应急情况进行检查,提高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

  (三)强化督查,确保监管落到实处

  为促使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将实行严格督查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各部门、各镇(街道、中心)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每周星期五下午4:00前把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10月底,将监管执法月工作方案、总结、典型案例情况报区安委办。(电话:8415162;邮箱:53056455@qq.com )